日前,在前锋农场场区、东西二抚路,道路两侧正在进行施工,在原来的基础上分别拓...
5月27日,按照总局的要求,总局农机局与新农村办联合下发了《关于积极开展农机跨区机插秧作业的通知》,要求各农(牧)场迅速组建机插秧作业服务队,积极开展农机跨区机插秧作业,支援我省农村提早完成水稻插秧任务。
通知要求,各农(牧)场要主动与地方市县乡有关部门对接,了解农村机插秧需求,落实代插面积,签署作业协议,并将作业任务分解落实到管理区、作业站、作业机组,优先组织垦区高性能插秧机跨区作业;要加强机插秧作业协调与服务,为机插秧作业服务队提供维修、配件、油料、信息等服务;要协助有机户结算跨区作业费用,作业收费标准参照2011年《农垦总局发布“场县共建”农机跨区作业收费指导价格的公告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作者: 来源:北大荒网 编辑:侯巍